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文件要求。我单位现委托湛江天和环保有限公司将“湛江广瑞华陶瓷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高岭土生产线(新建)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时间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湛江广瑞华陶瓷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高岭土生产线(新建)项目
建设地点:湛江市廉江市横山镇下路村委会何屋后村东面原横山镇氮肥厂东侧厂房,本项目中心位置经纬度为,21°29′12.57″ N、110°4′13.02″ E
建设单位:湛江广瑞华陶瓷材料有限公司
主要建设内容:年最大生产成品水洗高岭土10万吨
当前,本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已于2025年10月24日建成,现进入调试阶段,调试时间为2025年10月31日至2026年5月31日,特此公示。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有疑问或建议,请以书面形式。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莫先生
联系电话:15219230909
湛江广瑞华陶瓷材料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