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华辉石化有限公司仓储物流项目位于湛江市霞山区湖光路16号湛江市华辉石化有限公司站区内,建设内容:在原油装车站现有用地范围内拆除部分丙类仓库,新建2座甲类仓库,建筑面积分别为724.5m2、686.74m2,主要储存物料为含易燃溶剂的合成树脂、油漆(环氧类、聚酯类、聚氨酯类)、稀释剂、辅助材料、涂料等制品[闭杯闪点≤60℃](包括有:LVCT-1000白灰聚酯面漆、NPEP750白色底漆、NPEP850白色底漆、PCM500银色金属面漆、SCR-100新白背漆、SCR-100白云背漆、稀释剂、环氧树脂等)、乙醇溶液、叔丁胺(2-氨基异丁烷)、异丙醇(2-丙醇)、甲苯、石脑油、丙烯酸(稳定的)、二乙胺、氢氧化钠溶液[含量≥30%]、氢氧化钾溶液[含量≥30%]、次氯酸钙(溶液)、氯化锌、次氯酸钠溶液[含有效氯>5%]、氨溶液[含氨>10%]、2-氨基乙醇、环己胺(氨基环己烷)、盐酸、正磷酸、亚硝酸钠、二氯异氰尿酸、三氯异氰脲酸、氨基磺酸和苯甲酰氯,并配套新建1座408m3事故应急池。本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5万元。
按照有关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规定,湛江市华辉石化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开展“湛江市华辉石化有限公司仓储物流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湛江市华辉石化有限公司根据有关验收监测报告规范要求,编制完成《湛江市华辉石化有限公司仓储物流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根据有关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规定,湛江市华辉石化有限公司于2025年5月30日组织召开“湛江市华辉石化有限公司仓储物流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并成立了验收工作组。验收工作组包括湛江市华辉石化有限公司(建设单位、验收调查单位)、成都全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设计单位)、湛江市麻章建筑工程公司(施工单位)、湛江天和环保有限公司(环评单位)等单位代表以及特邀3名专家,并形成了《湛江市华辉石化有限公司仓储物流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10月1日起实施)、《湛江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湛江市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指引(暂行)的通知》(湛环[2017]577号)、《湛江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转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函》(湛环函〔2018 〕18 号)等有关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要求,现将《湛江市华辉石化有限公司仓储物流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湛江市华辉石化有限公司仓储物流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具体内容见附件)进行公示。
本次公示期为20个工作日(即2025年6月13日-2025年7月10日)。公众可采取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方式,向建设单位(验收调查单位)联系人发表对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组意见的意见及看法。
建设单位(验收调查单位)将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作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附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湛江市华辉石化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总
联系电话:18820691737
通讯地址:湛江市霞山区湖光路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