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许可有新规!六项技术标准修订发布

2026-09-07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四中全会部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精神,加快落实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近日,生态环境部修订发布《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火电》等六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优化重点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工作,夯实固定污染源精细化管理基础,为美丽中国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新版标准管控更加全面、精准。全面管控有关行业废水、废气、工业固废、工业噪声等排放以及对土壤生态环境的影响,有效衔接各类环境管理要求,筑牢固定污染源“一证式”管理基础。在强化主要排放口量化管控的基础上,新增废气一般排放口、无组织排放管控要求,优化实际排放量核算规则与合规判定方法,实现污染物排放量全口径许可管控。从严核定许可排放量,明确新改扩建项目许可排放量应同时符合排污许可技术规范、环境影响评价及总量控制管理要求,完善特殊时段、不达标流域海域差异化管控措施,更新污染防治可行技术,助力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优化精简排污许可证申请、执行报告填报等事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此次六项标准的修订发布实施,进一步完善重点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管理技术支撑体系,在全要素管控、全口径从严许可污染物排放量方面具有标志性、引领性意义,将在提升环境治理效能、推动环境质量改善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关于发布《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火电》等6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和《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指导和规范有关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现批准《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火电》等6项标准为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火电》(HJ 953.1-2026)

  二、《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锅炉》(HJ 953.2-2026)

  三、《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造纸和纸制品业》(HJ 1482-2026)

  四、《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钢铁工业》(HJ 846-2026)

  五、《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石化工业》(HJ 853-2026)

  六、《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汽车制造业》(HJ 971-2026)

  以上标准自2027年1月1日起实施。自以上标准实施之日起,《关于开展火电、造纸行业和京津冀试点城市高架源排污许可证管理工作的通知》(环水体〔2016〕189号)附件1《火电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和附件2《造纸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锅炉》(HJ953—2018)、《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钢铁工业》(HJ 846—2017)、《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石化工业》(HJ 853-2017)、《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汽车制造业》(HJ 971-2018)废止。

  以上标准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查询。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