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湛江实华公司过氧化氢装置升级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湛江实华公司过氧化氢装置升级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公示

2025-08-20

湛江实华公司过氧化氢装置升级改造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在湛江实华化工有限公司的现有工程基础上进行扩建,利用现有工程的装置预留地,依托装置现有工程的公用配套设施,新增112万吨过氧化氢浓缩装置及其配套设备、新增2863m3浓品储罐及其配套设备,并将原固体物料仓库利旧改造为危险化学品仓库。

湛江实华化工有限公司2025815日在湛江市组织召开湛江实华公司过氧化氢装置升级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会,成立了验收工作组。验收工作组包括湛江实华化工有限公司建设单位验收调查单位)、黎明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环保设施设计单位)、茂名建筑集团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环保设施施工单位、湛江天和环保有限公司(环评单位)等单位代表以及特邀3名专家经审议形成了《湛江实华公司过氧化氢装置升级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10月1日起实施)、《湛江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湛江市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指引(暂行)的通知》(湛环2017〕577号)、《湛江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转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函》(湛环函〔2018〕18号)等有关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要求,现将湛江实华公司过氧化氢装置升级改造项目竣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湛江实华公司过氧化氢装置升级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具体内容见附件)进行公示。

本次公示期为20个工作日(即2025820日至2025916日)。公众可采取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方式,向建设单位、验收调查单位联系人发表对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组意见的意见及看法。

建设单位、验收调查单位将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作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附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湛江实华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人:夏工19120912571

通讯地址: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新区疏港公路以北(中科炼化公司南侧)